我老公就亲身经历过被人打一巴掌的事情,我打的报警,不到十分钟附近派出所就有人开车来了,但是你要有人证物证,否则打也是白打。几年前我和我老公一人开一辆车卖完菜回家,后面还有我公公的车在后面,我们是三辆车前后都在公路上,因为中午车比较多,再加上天气比较热,所以人都比较心焦。我老公的车在最前面,我的车排在第二位,我公公的车在后面排的挺老远,我们都是在快车道,旁边车道忽然窜出来一辆车超我的车,给我吓一跳,差点没剐蹭到他的车上,后来我就慢慢的给他腾出来一点位置,让他的车开到我的车前面,毕竟路上车多,我在快车道上,他在逆行车道上,如果旁边车道来车,他的车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我的车离得最近,很可能被连累,所以即使心里有点憋屈,但是还是理智的给他让了一个车位。现在的状态是我老公的车在第一位,超我车的车在第二位,我的车在第三位,我公公的车依然是排在挺老后,看不到在哪,当然我老公的车前面也是有车的,旁边慢车道也都是有车的状态。可能是这辆超我车的人着急办事,所以他在第二位一劲摁车喇叭,意思让我老公也给他让一让,让他的车超过去,我老公可不惯着他,依然不紧不慢的在前面开着,好几次这车想超车过去,我老公都没让他过去。所以可能心里也是憋了一肚子气,后来旁边慢车道总算车少了,我老公才把车开到慢车道上,可能想着让他开过去吧,结果那辆车也跟着开到慢车道,而且是一下开到我老公的车前面,把他的车别停那了。我在快车道上看的一清二楚,但是绝没有想到那辆车的车上下来两个人,随后把我老公从车上拉下去,然后把他拽到公路旁边的林带,有个人打了我老公一巴掌,还有个人揣了我老公好几下,给我都看懵了,现在法制社会,还有人公然这样做,我当时心里很急,但是我在快车道上,又不能随时停车,后来好不容易才把车开到慢车道上,然后倒回来,把车停在了那辆车的前面。这时我公公车也开过来了,我让他把车停在了那辆车的旁边,这回这辆车插翅也难飞了,我才打的报警,接的工作人员问明白事情的经过,又问了我的详细地址后挂了,不一会儿功夫我们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就出警来了,也就十分钟左右,非常快。派出所的民警来了好几位,有录像的,还有两个是调解的,先是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情节比较清的然后进行调解,不接受调解的然后当事人带去派出所。因为那两个人根本不承认打人的事,我们也不接受调解,所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把他俩都请到了派出所,然后单独审问做笔录。我作为目击证人也跟着去了派出所,但是由于我是当事人我老公的直系家属,所以我的证词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证据,那两个人也是不承认打人的事情,所以办案人员也是很无奈。后来我就和民警说,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我手机里还有他们打人的照片,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吧?派出所民警说如果有这些证据的话,那肯定可以判定他们打人的事实成立的,让我把这些证据交给他们民警。我说交给你们可以,但是交之前,麻烦你们传个话给另外两名当事人,如果他们现在承认打人愿意道歉并给一千块钱精神损失费的话,我们接受调解,如果还拒不承认,那我要交出证据,那就不是道个歉一千块钱就能解决的事了。后来那两名当事人以为我真的有证据,所以就接受了我的提议,不过说进货手里就剩下四百块钱了问我老公行不行,还打感情牌,说自己车上是给客户订的冻产品,因为天气热怕化了所以才着急赶路,又说自己如何如何不容易。后来我老公也是一时心软,所以就同意了道歉加上四百块钱,就这样,事情也算是完美解决了,当时如果我不在现场,说自己有证据的话,那这件事情很可能会不了了之,因为凡事都是看证据说话,如果当时有别的证人在场的话有证人证词也可以,但是我的证词不算数,所以才费了挺大劲。所以说遇到事千万不要慌,也不要冲动,拿出手机拍几张照片留做证据有多重要,所以以后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我就自己留了心眼,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是拍照,如果拍照解释不清的我就录视频,然后再说话讨价还价。有一次我在油田卖货回家就是,因为油田的主街只有一条路,而且还不太宽,公路旁边就是商铺,这条街属于商业街,平时车也比较多,我开车往回走,正巧旁边一家商铺停在门口的车倒车,我不停的摁喇叭,他的车还继续倒,结果他的车尾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