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题外话。全世界都知道,NBA的logo原型是湖人名宿杰里-韦斯特,但是,NBA官方这么多年了,一直不肯承认,为什么?因为,认了就得给老爷子钱啊。NBA多大的生意啊,这每年光是为了这一个LOGO,不得给多少钱。而且,这钱一旦给开了,除非换LOGO,否则怕是一直得给下去。哪怕老爷子过世了,不是还有继承人吗?明白了NBA的用意,我们大概就能明白,为什么耐克不再另外创办以球员个人名义的子品牌了。说白了,AJ是特定时代的产物,诞生于耐克还不是全球顶尖运动品牌的时代。那个时代,耐克还没有现在的实力和名气,甚至一度混得不咋滴。正好,这个时候,有个非常厉害的球员诞生了,他就是乔丹。比乔丹更厉害的是他的经纪人,因为他是一个超级狂妄超级自信的伯乐。他的经纪人,张嘴就敢向那个时代的篮球鞋大佬匡威要五十万美元一年的代言费外加销售分红。要知道,当时,最顶尖的篮球运动员,如贾巴尔、魔术师、伯德等人,一年也才十万美元,并且,都签在匡威旗下。可以想见,当时,匡威负责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多么地不屑。这人不会是傻了吧,一个新秀值得我们这么做吗?给了满足了他的要求,那我们旗下那些巨星怎么办,岂不是人人都要翻五倍的代言费?所以,不出意外,乔丹的经纪人法尔克在匡威那里吃了闭门羹。但是,这位牛人没有放弃,在龙头匡威身上不行,他就去找老二,阿迪达斯。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阿迪有些心动,毕竟,阿迪的球星阵容不及匡威,想要超越老大,确实需要一些超常规手段。但是,还是犹豫,太贵了,乔丹一个顶五个啊。牛人还是没有放弃,他找到了耐克。耐克当时没啥实力,一听五十万,更加不想接。于是,牛人发挥忽悠能力。什么鸡蛋放五个篮子固然稳妥,但是看上去寒碜呀,再说你那点家底,同样的价钱,也签不到什么好球星,哪有什么市场号召力呀。然后再画大饼,乔丹未来会如何如何传奇,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云云。当然,法尔克也确实有能耐,飞人乔丹(AIR JORDAN)这个概念,就是出自这位老兄之手。不仅如此,法尔克更绝,对当时名气不大的耐克,法尔克开口索要更多。耐克为什么会最终同意呢?这就是老人说得好,死马当活马医。反正耐克当时也没有什么有实力的球星,不妨给乔丹试试。行的话,改变市场格局,不行的话,一年后结束合同也不过损失来万。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乔丹不但成为了NBA的篮球之神,也成为耐克的救世主,AJ大卖,耐克也击败匡威、阿迪,坐上了篮球鞋的霸主宝座。不过,AJ在刚开始,是耐克的掌中宝,如今,多多少少会让耐克有些心酸自己的眼光,因为,先例一开,耐克每年都得给乔丹分红,这钱,比乔丹在篮球场上赚得多多了。乔丹啥都不用干,只要AJ这个牌子在,财源滚滚来,心里不知道得多感谢法尔克。作为企业可不会这么想,特别是如今已经成为巨头的耐克,拥有垄断地位,怎么会再甘心成为他人的赚钱机器?所以,到后来,即便詹姆斯横空出世,刚进入联盟就拿到了天价代言费,后续又从耐克身上拿到了终身合同,但是,耐克也保持了足够的冷静,只出签名鞋,没有再以球员个人名义出新的品牌。事实上,如今的耐克,要出子品牌,已经完全不需要借助球员的力量,自己就有足够的力量运营好。并且,乔丹之后,再也没有球员的影响力能够达到乔丹的水平,但是,有乔丹在前,一旦企业提出,毫无疑问球员会千方百计模仿乔丹,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吃力不讨好。而对于科比来说,他最先代言的是阿迪,后来才转投耐克阵营,更加不可能在耐克拥有自己的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