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起点的厕位总厕位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70:1计算,女性选手超过40%的赛事应至少按照50:1计算,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提高比例。
3. 终点的厕位总数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的300:1计算。
4. 沿途厕位应至少每5公里间隔摆放,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在出发至5公里之间每2公里放置厕所。沿途厕所应至少按途径总人数的600:1计算总数。厕所应摆放在饮料站和饮水/用水站至少10米之后。
5. 赛事的起终点及沿途应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服务,赛事组织方应确保在赛事结束后赛事路线上不得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十二)组委会应为半程以上项目无法顺利完赛的运动员提供收容服务,组委会不为被收容的运动员提供参赛成绩、排名和完赛奖牌。
(十三)赛事组委会应确保在比赛当日为参赛运动员和组委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提供人身保险,确保组委会有公众责任险。
(十四)除为本国或本地运动员额外设立排名奖金以及奖品外,其他奖金和奖品不应按参赛者的国籍和性别区别设置,应平等一致。所有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应在赛事官方网站至少公示10天。运动员奖金应在兴奋剂检查(如有)结果确认后再行发放。
(十五)赛事组委会应组建裁判员执裁团队,应为所有参加执裁的裁判员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运动员识别。裁判员团队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执裁能力,重要岗位需对裁判员级别进行要求和限定。裁判岗位设置需明确,应在赛前进行多次裁判员工作会议和召开技术会议,对竞赛组织细节进行培训和部署。
(十六)赛事组委会应组建志愿者团队,应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运动员识别。志愿者团队原则以社会招募为主,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匹配同等规模的志愿者数量。赛前组委会应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和编制,明确服务要求,组织多次志愿者培训。
(十七)赛事可组织起跑仪式和颁奖仪式。
1. 起跑仪式一般包含出席嘉宾介绍及起跑发令,应尽量不安排嘉宾讲话、致辞。
2. 颁奖仪式可在现场为男女前三名安排颁奖,获奖选手名次通常参照枪声成绩进行排名。如组委会要求穿着大会提供的统一服装参加颁奖,则须事先征得获奖运动员或其代理人的同意,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四、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赛事组委会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工作。
(二)赛事组委会须制定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方案包括起终点、赛道沿途等各个方面。
(三)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四)赛事组委会须根据比赛路线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制方案和人员疏散方案,确保各主要路口的交通安全。
1. 起点区域保持交通管制至最后一名运动员离开起点。
2. 终点区域交通保持管制至公布的关门时间。
3. 赛事赛道必须采用全程或分时、分段交通管制,直至公布的关门时间。如果是双向交通的公路,运动员只用其中一侧,则可以只对使用的一侧进行管制。
4. 所有赛事在赛道上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安保人员和检查裁判员,交通路口须有警察进行管理。
5. 关于交通管制的公告须于赛事举办前1-2周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群众出行。
五、医疗保障
在比赛期间起终点以及沿线均须配备急救设备(包括AED等)和专业医务人员,必要时配备卫生检疫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在现场实施急救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