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
人总活在舒适圈是不会有进步的,时不常的得给自己找点麻烦。出国跑马就是一种自找麻烦和痛苦的过程,值吗?值!
跑马本身就很痛苦,为了准备一场比赛,得提前三个月逐渐增加跑量,每增加一次跑量都是对自己的一次折磨。
出国坐飞机也是一种痛苦,直飞还十二个小时呢,如果转机更折腾。
倒时差,人家这边白天,可你已经晕得困得不行了。人家天黑都睡了,你又睁着大眼睛,神清气爽的。
语言关也不好过,别看学了大半辈子英语了,连点个菜也说不利索。
可是这么一大堆不好也不能阻碍一个追求上进的心。人就是在不断遇到困难、增加挑战下越来越优秀的。我想让孩子们认为我是个值得他们骄傲的妈妈。
这次芝加哥之行还挺顺的,之前有十年签,在Evus上更新一下就行了。飞机也很顺,12小时看了五部电影。隔壁男士直到快下飞机才问我是不是来跑马的,因为这班飞机几乎一半的人是跑芝马的。后来他带我坐Blue Line城铁,还给我讲了很多去年芝马的情况。最后我们互祝跑出好成绩,愉快的变回路人。
我住的酒店在市中心,去哪都很方便。办理入住也没有非得等到下午四点后,二点后就可以了。我放下行李又坐公交到展会去取装备。组委会在市区内准备了四个免费乘车点,方便跑友们去展会取装备。我去的时候不知道,回来坐了一次。可惜下车的位置离我的酒店还有3公里,只好走回去,顺便熟悉一下周边环境。
展会是先领号码布,然后经过购物区才能领到T恤和其他物品。芝马比柏马做的好,赞助商多,很多品牌都有芝马的T恤卖。goose在展会有免费精酿品尝,如果买个杯子,他们还免费为你刻完赛成绩。比赛中有精酿补给,赛后一人一听小麦精酿,超好喝的!
一天折腾下来很累,回酒店煮了一包方便面,去7-11买了一瓶红酒,去subway买了一个汉堡。吃饱正熟睡中被电话吵醒,现在国内正是中午。遂起床在方便面的汤里放了几把米,第二天当粥喝,还不错。
本来想早点起,可是六点的芝加哥,外面漆黑一片,风刮的树枝猛烈的摇动,小雨密集的打在窗上,路灯昏暗的光散发在仅限自己一米的周围。我犹豫了一下继续爬回床上,直到微弱的天光开始打在窗上。迅速穿好模拟第二天比赛要穿的长衣长裤出门,其实出门后跑起来也不太冷。本来从酒店到比赛起点就13公里的路,导航漂移的乱七八糟,都五公里了还没方向。于是我果断决定重新回酒店,自己记路线,不靠导航。第二次很快就到了Grand Park,看见了正在准备中的起点,然后去湖边跑了跑。到处都是在跑步的人,三三两两的,我的脚下也挺轻松的,对于第二天的比赛还挺有信心。
比赛日
我最近在读英文版的Sapiens,深受影响,(貌似是一本展开人类永久话题的书,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人类祖先奔跑的本能,要不就是去狩猎,要不就变成猎物。在现代人类身体的深层存在着,被调动出来,人就会快乐。
比赛日这天,我是F组八点出发,但被要求提前一小时到起跑点。密歇根湖边的小风在清晨的微光中异常冰冷,一阵一阵的在等待出发的人群中穿过,没有什么能阻挡它把你身体的热量一点点的抽离。我不断的跳着,让自己不至于太冷。一个小时后,人群终于开始往起点挪动。随着主持人说完“From this moment you'll be>”,一群人嚎叫着雀跃着冲出了起点。我的心是欢腾的,奋力的向前奔跑。哪管老公嘱咐的按530配速跑,哪管前四公里热身的说法,直接配速冲进五分。身边的跑者也不再是各个国家各种肤色的陌生人,而更像我的族人,我们挥舞着猎枪去打猎。是的,我想成为周一早报上那一片如芝麻般的密密麻麻的人名中的一个,I want to be a finisher!
美国是我比较喜欢的国家,美国人的性格有点像北京人,大气、热情、自由,语言也更熟悉。
就赛事组织而言,芝马组织的非常不错,虽然没有波马大,但已经相当好了。今年的参赛指南有七种文字,包括中文。中国参赛者今年据说有一千七百多人,我这个年龄组44-49是所有组别里平均完赛时间最快的4小时11(顿感亚历山大呀,还好很快就不是这个组别的了)。
今年芝马的天气真是冷(其实别的年份好像也很冷),像我们这样对于刮风下雨下雪暴晒都习以为常的女汉子来说,天气的冷热不是问题,但穿什么比赛却是大问题。有可能因为穿多了,散热不好,影响跑出好成绩;也有可能因为穿少了,冻得抽筋,也跑不好。晚上醒了好几次,纠结到底用哪套方案。心里有个声音觉得今年我能跑的很好,所以还是决定穿长袖排汗和skins A400长裤。然后在此期间不允许自己想任何不好的事情,比如这疼那疼,或者万一这出问题,那有毛病。不可以,必须往积极的方向想,我要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对得起自己之前的努力训练。
跑步的过程自我感觉前二十公里很轻松,状态配速都很好。谁也没跟,就跟着心走。过了二十,赛道突然变窄,好像是伊利诺伊大学那,感觉大家配速都降到了六分外。我之前那股兴奋劲也没保持住,配速猛往下掉。但是平时的训练量还是够的,虽然速度在降,但是没走,始终坚持跑到了终点。比之前几场比赛都强,一直能hold住的感觉。其中有一段赛道是在大楼林立的地方跑,配速表漂的一塌糊涂,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用什么速度跑,只好看官方路牌,在根据手表时间粗略计算。算来算去要特别辛苦才能跑进四小时,也不能达标BQ,所以跑最后的12公里并没有特别拼命。如果下一场比赛没有这么冷,坡没有这么多,风再小点,表不漂,争取个BQ也不是不可能。嘿嘿,其实就是平时长距离配速跑练的还不到位。
结果4:05:15,是我近几年跑的最好的一次比赛了,妥妥的可以奖励自己吃顿大餐了!
一个人的旅行,走走停停;
一个人的旅行,跑了马练了英文;
一个人的旅行,不用看别人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