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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波国际马拉松竞赛规程

马拉松赛事网   发布时间:2018-09-21   

 一、 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体育局

三、指导单位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四、运营推广单位

北京铭泰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10月28日 (星期日)上午8:00

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六、竞赛项目

马拉松(42.195公里)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迷你马拉松(5.2公里)

七、比赛路线

 

       马拉松(42.195KM)路线:杭州湾新区体育公园西门(起点)→ 金源大道→ 滨海二路→ 天宝路→ 滨海五路→ 博智路→ 海富路→ 博华路→ 滨海二路→ 杭州湾大道→ 滨海四路→ 金源大道→ 滨海六路→ 兴慈八路→ 滨海五路→ 兴慈四路→ 滨海六路(折返)→ 兴慈三路→ 滨海四路→ 兴慈五路→ 滨海五路→ 兴慈七路→ 滨海四路→ 兴慈八路→ 滨海二路→ 金源大道→ 杭州湾新区体育公园西门(终点);

       半程马拉松(21.0975KM)路线:杭州湾新区体育公园西门(起点)→ 金源大道→ 滨海二路→ 天宝路→ 滨海五路→ 博智路→ 海富路→ 博华路→ 滨海二路→ 杭州湾大道→ 滨海四路→ 金源大道→ 滨海六路→ 兴慈八路→ 滨海四路(折返)→ 兴慈八路→ 滨海二路→ 金源大道→ 杭州湾新区体育公园西门(终点);

       迷你马拉松(5.2KM)路线:杭州湾新区体育公园西门(起点)→ 金源大道→ 滨海二路→ 中兴一路→ 海沧路→ 海沧路与和泽路交叉口(终点)。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检录:10月28日早上6:00起,按起跑顺序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按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的先后顺序排列,各项目间距10米。

(四)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同时分区起跑的办法。

(五)计时办法:比赛提供枪声和净计时成绩。组委会为所有参加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项目比赛的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计时芯片将在赛前与参赛物品同时发放,芯片为一次性芯片,不回收;组委会在起(终)点、每5公里点和折返点设有计时感应带,选手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相应项目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其成绩。除起点外,选手间两个计时芯片在其他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少于0.1秒,也将取消相关者的成绩;组委会不提供迷你马拉松项目芯片计时服务。

(六)关门距离和时间: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将限时对道路交通进行封闭。比赛期间各比赛路段设关门时间,起跑至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将恢复道路交通。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相应距离,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的参赛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关门距离和时间设置如下:(为了让选手更好地体验赛事,在出发时间均不相等的情况下,关门时间均按照正常关门时间延长10分钟)

注:如遇突发和不可抗拒事件等情况,组委会有权进行提前关门或停止比赛,参赛选手须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七)存取包

1.参赛选手须按照号段规定存放个人物品,到达终点后,请到对应号码的区域凭号码布领取。组委会建议选手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数码设备、信用卡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2.比赛当天起点存包服务将于鸣枪前15分钟截止,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选手可在比赛当日15:00前到指定存包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未领取的,可于赛后第二天到宁波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8号楼 )领取,如赛后五天之内未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八)饮料站、饮水站及能量补给站设置如下:

(九)移动卫生间: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及各项目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

(十)医疗救护

1.赛道自5公里开始沿途每2.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沿途有急救车跟随。

2.赛道沿途配备流动AED医疗救援服务人员。

3.赛道沿途配备医疗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一) 兴奋剂检测

本次比赛组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测。

(十二)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

九、 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马拉松项目年龄限20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迷你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3周岁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

注: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方可领取竞赛物品参与比赛;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参赛选手需要求其直系亲属签署参赛声明方可领取竞赛物品参与比赛。

(二)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赛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高风险的竞技运动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体能,选择参赛项目。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孕妇。

注: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宁波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强烈建议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办法

1.赛事总规模设定10000人,其中,马拉松限报2000人,半程马拉松限报3500人,迷你马拉松限报4500人。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9:00至9月23日17:00。

3.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团体报名、跑团报名可通过宁波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其中,团体报名只针对迷你马拉松项目。

(2)所有项目额满即止。

(3)具体报名方法详见宁波国际马拉松官方网站发布的《报名须知》。

(四) 报名费及物品发放

1. 报名费标准详情见下表:

2.参赛物品领取: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请按规定时间前往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竞赛物品,领取办法详见《竞赛物品领取须知》。

3.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信息的参赛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以退还报名费。

4.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项目,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十、 奖励办法

(一) 马拉松奖

1.名次奖

(1)男、女前三名按枪声成绩录取,四至三十名按净计时成绩录取。

(2)奖金设置如下(单位:人民币):

2.市民奖

(1)只针对宁波市市民进行评选,根据净计时成绩录取,男、女分别录取前十名给予奖金奖励。

(2)奖金设置如下(单位:人民币):

3.破赛会纪录奖(枪声成绩,单位:人民币)

(二)半程马拉松奖

1.名次奖:

(1)男、女前三十名按净计时成绩录取。

(2)奖金设置如下(单位:人民币):

2.市民奖

(1)只针对宁波市市民进行评选,根据净计时成绩录取,男、女分别录取前十名给予奖金奖励。

(2)奖金设置如下(单位:人民币):

3.破赛会纪录奖(枪声成绩,单位:人民币)

(三)跑团奖

1.各跑团参加马拉松项目的选手不少于10名,取其中前10名有效的净计时成绩(至少应包含一名异性选手的有效的净计时成绩),10名选手完赛成绩累加用时最少的跑团为第一名,以此类推。报名时需进入跑团报名通道进行报名,半程马拉松项目跑团奖名次录取方式与马拉松项目跑团奖名次录取方式类同。

2.奖金设置如下(单位:人民币):

注:1.本次赛事发放的所有奖金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2.比赛中同时获得名次奖和市民奖的参赛选手只发放奖金金额较高的其中一项,不重复发放;破赛会纪录奖和跑团奖的奖金可同时发放;

3.获得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名次奖的男、女前三名获奖选手将参加赛事当天颁奖仪式,分别获得奖杯一座、奖牌一枚、领奖服一套;

4.获得破赛会纪录奖的获奖选手将参加赛事当天颁奖仪式;

5.获奖名单及成绩将于赛后次日在赛事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选手的成绩有异议,请联系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违反规则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后取消录取名次,被取消的名次不再增补;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测有问题者,取消该选手名次,后面名次不递增;

6.赛事奖金将在公示结束后发放至获奖选手预留的银行账户,参加兴奋剂检测的选手,待其检测结果确认后发放。奖金发放前,请所有获奖参赛选手及获奖跑团负责人向组委会提供本人有效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及联系电话。

7.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和完赛物品,完赛后第二天可登录宁波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证书打印;

8.迷你马拉松不设奖金,参赛者根据终点计时器显示的时间自行填写比赛成绩。

十一、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宁波国际马拉松比赛资格、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一)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二)未按要求佩戴号码布的;

(三)参赛选手携带他人(包括男参赛选手携带女参赛选手)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参赛选手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四)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区域起跑的;

(五)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六)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的;

(七)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坐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八)私自伪造、涂改或遮挡号码布参赛的;

(九)多人交替替跑完成比赛的;

(十)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十一)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或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的;

(十二)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十三)比赛期间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十四)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参赛、替跑者,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组委会将对转让者、受让者处以宁波国际马拉松终身禁赛,并针对出现的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保险

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人身保险说明书》请在赛前登录宁波国际马拉松官方网站查阅。

十三、宁波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

(一)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8号楼

(二)咨询电话:0574-56332025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电子邮箱:nbim2015@126.com

(四)官方网站:www.nbim.org.cn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宁波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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