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中华户外网
三、赛事运营
南京七加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17:00
(二)比赛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康巴什新区 伊金霍洛旗
(三)起点:乌兰木伦湖广场
(四)全程马拉松终点:乌兰木伦湖广场
五、参加办法
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迷你马拉松(5公里)
(一)参赛者年龄要求
1、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8岁以上(2000年8月25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岁以上(2002年8月25日前出生)。
3、迷你马拉松:不满16周岁的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须签署参赛免责声明,同时须由监护人监护下方可参赛。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完成过半程距离以上的训练。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孕妇;
8、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要求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个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声明:本届赛事路线、赛事饮用水站、赛事厕所等设置不适宜轮椅、婴儿车、轮滑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为充分保护选手人身安全,组委会有权终止上述人群的参赛资格。
(三)报名费
1.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参赛者,马拉松120元/人;半程马拉松80元/人; 迷你健身跑50元/人;
2.海外参赛者,马拉松150元/人,半程马拉松100元/人;迷你健身跑70元/人;
3.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六、比赛路线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运动员比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于8月25日15:30,到指定起点区域进行检录,检录后按竞赛项目分区进行排队集结,17:30鸣枪起跑。
(四)起跑顺序:全马选手、半马选手、迷你选手。
(五)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
(六)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参赛运动员须知》(在领取号码布和计时芯片时发放)。
八、计时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
(二)、在起点、半马10km、半马终点;全马10km、20km、30km、40km、全马终点处各设一个计时地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地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三)、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
九、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赛道各段分设了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
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全马选手到达终点后,休息取包。
十、存取衣
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请到对应号码的区域领取衣物。组委会建议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Ipad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20分钟截止,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全马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24:00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半马选手在比赛当日21:00点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一周内联系赛事组委会领取。如一周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十一、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
十二、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在起点、沿途(沿马拉松路线自5公里开始每2.5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
(二)、组委会在全马32.5公里后,每公里设置医疗点和饮水、用水站;
(三)、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站及沿途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三、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鄂尔多斯国际马拉松赛比赛资格、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一)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二)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包括2枚)芯片参加比赛 (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三)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四)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五)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六)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七)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八)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九)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马拉松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或使用非本次比赛芯片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十)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
(十一)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十二)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保险
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人身保险说明书》请在赛前登录鄂尔多斯马拉松官方网站查阅。
十五、技术官员、技术代表、裁判员
由中国田径协会和鄂尔多斯市体育局负责选派。